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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钼股份:金钼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金钼股份金钼股份(SH:601958)2023-03-29 16:06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堆城钼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他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五)最近 3 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 评;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六)公司现任监事;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和解聘 (七)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 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