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24-028 |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 |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 | --- | --- | | 他情形。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 |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 | 算。 | 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 | | | 求日计算。 | |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 |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 | | 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 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 | | | 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 | | | 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 | |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 | | 第一百八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 | | 第一百八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 | 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 | | 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 |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