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视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经董事会批准后应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批准后应及时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关联人管理 - 财务部原则上按季度对公司关联人名单进行一次更新[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负责因公司董事等身份关系产生的关联人管理等工作[10] - 财务部负责因股权关系产生的关联人管理及关联交易会计记录等工作[10] - 法律事务部负责关联人、关联交易的识别、审查[11]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股东应回避表决[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决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1] 其他规定 - 董事关联关系应尽快向董事会披露,未披露公司有权撤销相关合同等(善意第三人除外)[22] - 公司关联人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个人只能代表一方,不得干预公司决定[24]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文件,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等多方面内容[25] -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件未重大变化可豁免决策及披露条款,超出预计金额或条件重大变化需重新预计并履行程序[26]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等九种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决策和披露程序执行[26] - 关联股东或董事恶意利用关联交易,非关联方有权追究责任[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
风神股份: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