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股份:龙头股份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至少3名董事,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建议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其他要点 - 会议资料及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0]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12] - 负责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资及可持续发展研究建议[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