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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发展:《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版)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SH:600748)2024-10-13 15: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9月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44562892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44562892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6]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要求收回,董事会30日内执行[18]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4] - 持股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5]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9] - 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7] 董事、监事与高管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部分人员不能担任董事有相关限制[54]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60]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6名,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7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8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0]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9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04][10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