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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绿城水务绿城水务(SH:601368)2024-08-06 15:33

资产交易决策 - 资产交易达一定标准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策,如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6] - 资产交易符合部分标准但未达股东会决策标准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如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7] - 资产交易未达上述标准由经理层研究决定,关联交易按监管规定确定决策机构[10] 产权转让 - 公司产权转让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13] - 因产权转让导致实际控制权转移,转让方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14] - 产权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转让底价不得低于评估结果,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可在不低于评估结果90%范围内设新底价[15] - 新转让底价低于评估结果90%需经批准单位书面同意,且不低于上一次转让底价的90%[15] - 产权转让项目自首次正式披露超12个月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应重新履行相关程序[15] 价款支付 - 产权交易价款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金额大且有困难可分期,首期付款不低于总价款30%并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1年内付清[18] - 资产转让价款原则上一次性付清[30] 子公司增资 - 下属子公司增资公开征集投资方时间不少于40个工作日[24] - 下属子公司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等情况可依据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定子公司资本及股权比例[24] 资产转让信息公告 - 单项账面净值或评估结果不低于100万元的资产转让应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29] - 转让底价低于1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29] - 转让底价达到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29] - 转让底价达到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29] 其他 - 公司对资产交易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5] - 公司资产交易属“三重一大”事项,需履行党委会前置审批程序[10] - 产权交易结果和增资结果公告期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18][26] - 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企业产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