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决策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5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7]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7]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20]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或其委托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2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此情况,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25][26] 决议形成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0][31]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3]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资料问题时,可书面提议延期,应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3][34]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5]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制订,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7]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7]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