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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通联: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通联新通联(SH:603022)2024-04-25 18:45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 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 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原则上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事务,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 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召集人应当是会计专业人士。 本委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