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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天健审〔2024〕3983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浙江黎明浙江黎明(SH:603048)2024-04-26 23:01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4] - 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意见和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5] 内部控制情况 - 审计浙江黎明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3] - 内控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