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以上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兼任(含本公司)[8]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等人员不得被提名[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不得超过6年[11] - 连续任职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若辞职导致占比低于三分之一,需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13] - 每年为公司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9]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董事会应反馈落实情况[22]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2] - 公司应及时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23]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3] 其他信息 - 公司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9] - 时间为2024年4月[29] - 数字10[27]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