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变电气: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为规范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杂志你换、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相关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时 候监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 《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拟披 露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