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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603218日月股份(603218)2024-04-24 19:45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决定[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6] - 续聘符合要求的可不公开选聘[7]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9] 资料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1] 改聘规则 - 特定情况改聘,年报审计期间除规定情形不得改聘[13] - 审计委员会审议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19] - 董事会通过议案后通知相关方[20]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2] 信息披露 - 年报披露事务所、合伙人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6] 其他要求 - 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17]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责任人[17] - 情节严重时股东大会可决议不再聘用特定事务所[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并解释修订[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