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景津装备景津装备(SH:603279)2024-04-24 18:0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数量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被提名[6]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6]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因特定情况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并提建议[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7]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事项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财务信息披露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专门会议规定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21]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1]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1] 费用与责任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2] - 给予适当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3] - 擅自离职对公司损失担责[25]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承担法律责任[25] - 严重失职等情形取消收回津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