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高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丁伊可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穆玲婷女士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聘任丁伯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任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淳 姚善泾 高镭 2023 年 8 月 14 日 作为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丁伊可女士、穆玲婷女士、丁伯英女士、任飞先生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兼职、职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 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 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上述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