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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龙旗科技龙旗科技(SH:603341)2023-08-11 17:1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 第一部分 | 律师声明事项 3 | | --- | --- | | 第二部分 | 对《二轮问询函》的回复 4 | | | 一、关于控制权(《二轮问询函》问题 4) 4 | | | 二、关于退伙纠纷(《二轮问询函》问题 5) 9 | | | 三、关于瑕疵租赁房屋(《二轮问询函》问题 6) 15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德恒 02F20220004-0022 号 致: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德恒上海律师事 务所之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发行人委托担任 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于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