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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傲化学: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百傲化学百傲化学(SH:603360)2024-04-25 19:53

第一章 总则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 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大连百傲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