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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德龙: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易德龙易德龙(SH:603380)2024-04-25 19: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核准首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044.12万元[9] - 公司本次拟设发起人总股本12,000万股[16] - 公司总股本16,044.12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权结构 - 钱新栋认购59,560,680股,持股比例49.6339%[17] - 王明认购39,707,160股,持股比例33.0893%[17] - 王静文认购3,383,040股,持股比例2.8192%[17] - 邱格屏认购4,511,760股,持股比例3.7598%[17] - 苏州詹姆士贝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12,837,360股,持股比例10.6978%[17]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除外[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2]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6]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单项或累计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事项[36] - 股东大会行使特定职权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53][54][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6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76]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79]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79]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80]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股东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80] - 关联交易事项需代表全部股份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出席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82]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可由董事会、监事会集体提名或有提案权股东书面提交[83]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87]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股份半数[90]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9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之一,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91]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91]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9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115]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不超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115]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25]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21]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2] - 董事会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3]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1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25] -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可另设或调整[128]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13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5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9]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60]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16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6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后,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71]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1] - 利润分配政策修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75] - 公司以现金分红为主进行利润分配[177] - 无重大资金安排时,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7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7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7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78]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属重大资金安排[180]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属重大资金安排[180] - 公司须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8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89]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200]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