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总股本为51865.0649万元[6] - 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8日,营业期限至长期[6] 激励计划相关 -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9] - 激励对象不包含特定股东及亲属等[1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5人,占2023年员工总数7.43%[14] - 拟授予股票期权2400.00万份,占股本总额4.63%[16] - 首次授予2000.00万份,占股本总额3.86%[17] - 预留授予400.00万份,占股本总额0.77%[17] - 董事长杨峰获授280.00万份,占权益11.67%[18] - 董事卢妙丽获授30.00万份,占权益1.25%[18] - 管理人员等获授1690.00万份,占权益70.42%[18] - 首次授予行权期可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24]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37] - 需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37] - 股东大会表决需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39] - 除特定人员外股东投票单独统计披露[39] - 激励计划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不损害股东利益[47]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48] -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符合激励计划条件[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