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 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 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