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发展规 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升 ESG(环境、社会、治理)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研究、制 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ESG 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成员人选由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 员决定。组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代行其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 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