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吉祥航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8月修订)
吉祥航空吉祥航空(SH:603885)2024-08-14 19: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能受相关处罚或谴责批评[12] - 过往任职有不良记录未满12个月不得担任[1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连续任职6年有提名限制[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4]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5]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连任不超六年[16]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7] - 特定事项和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独立董事保障与待遇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28]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重大事项前组织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29] - 按时发会议通知和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0] - 公司给予适应职责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0][32] - 独立董事不应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30]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制度相关 - 制度中术语有明确界定[3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