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与注册资本 - 公司拟注销1500万股已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占当前总股本0.68%[1] -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14005268股减少至2199005268股[1] - 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14005268元减少至2199005268元[1]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 股东与董事权益及限制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5%[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维权[4]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4] - 全资子公司权益受损,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维权[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并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 - 召集人收到股东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5] 董事任职与履职规定 - 特定犯罪、破产清算等情况人员一定期限内不能担任董事[6]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书面报告,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7]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履职[7] - 董事执行职务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需担责[7] - 董事直接或间接与公司交易应报告并经决议通过[6] - 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公司商业机会有两种除外情形[7]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担责[7] 公积金与利润分配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9] - 董事会提交股东会的股利、现金分红具体方案需经相关表决通过,由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审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0] -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详细披露[10] 监事会与会议规定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8]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股东会召开之日前至少20天通知[11]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1] - 债权人接到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2]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2]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12] -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将清算事务移交破产管理人[13] - 清算组成员履职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怠于履职造成损失担责[13] -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生效[13] - 提请股东会授权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至事项办理完毕[13] - 修订后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4]
吉祥航空: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