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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规则(2024年4月修订)
金鸿顺金鸿顺(SH:603922)2024-04-26 22: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设独立董事主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人数少于三人暂停职权[3] 会议召开 - 董事长、提名委员会主任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会议[9] - 会议召开前3日(不含开会当日)发通知[1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5]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会议规则与记录 - 对所议事项集中审议、依次表决[31] - 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公司存续期间不少于十年[23]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参会人员需签名[24] - 记录包含会议召开信息、议程等内容[27] 决议通报与保存 - 会议决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4]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责任与细则 - 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24] - 工作细则与《公司章程》矛盾以《公司章程》为准[26] - 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包含本数[27] - 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7]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