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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集团:长华集团关于申请一照多址、变更经营范围、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长华集团长华集团(SH:605018)2023-12-06 18:52

公司治理 - 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推荐[7] - 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8] 经营范围与地址变更 - 拟新增“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等经营范围[1] - 拟申请开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为浙江省慈溪市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政通北路588号[1][3][5] - 营业执照住所拟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707号(一照多址)[1][2][4][5] 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住所、经营范围、股份转让、对外担保等条款[4][5][6] - 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2]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9]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0] - 对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等需发表意见[11][12]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董事会讨论[11] - 不同金额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或特殊处理[18] 现金分红政策 - 每年现金分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9][20][21]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