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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宏气体金宏气体(SH:688106)2023-10-25 18:11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7 楼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8240861 传真:0512-68253379 二〇二三年十月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 得用于其它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必备的法律文 件进行公告,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法律意见书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益友证金宏字(2023)第2号 致: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何非、蔡蕲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