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希荻微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 与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有效控制公司投资风险,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提高投 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进行证券 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须报公司并根据本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未经审 批不得进行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