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召开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7] 通知时间与要求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需于会议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需于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2] 参会与主持 - 公司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或其他会议方式便利,股东通过此方式参加视为出席[15]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董事等应出席,总经理等应列席[17]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17] 会议报告与表决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等应作报告[18]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1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9]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修改提案[20]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20] 会议记录与后续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股东大会因特殊原因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23] - 股东大会通过董事、监事选举提案,新任董监按章程就任[23]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3] 决议相关 - 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3] 规则相关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其权益[23]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与法规不一致时依法规[25]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5]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圣湘生物: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