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岗位5年以上全职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为候选人[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为候选人[5]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得为候选人[6]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为候选人[6]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为候选人[6]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同时担任独立董事[7]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提前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2][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请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审议与决策规定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会议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履职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8]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1][20] 资料与报告规定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 - 公司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9] 费用与津贴规定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9]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年报披露[30]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形 - 公司股东等借款或资金往来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24]
信科移动: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