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和 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负责和辉光电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 | 序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름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 | | | 划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 保荐机构已与和辉光电签订承销与保 | | |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 茬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 | 2 |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