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规定应停止履职,未辞职董事会解除职务[12]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专门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职权行使规则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9] 工作时间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会议通知与资料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25]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5]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特殊事项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9][20][2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2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6][27] - 履职信息应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7]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职权费用[27] - 公司可建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披露[27]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不含[2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0]
新风光:新风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