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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新风光新风光(SH:688663)2024-04-25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99万股,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95万元[10]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为8200万股,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全部认购[16] 股东信息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认购4182万股,持股比例51%[16]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803.6万股,持股比例9.8%[16] - 汶上县金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认购604.709万股,持股比例7.3745%[16] - 何洪臣认购914.095万股,持股比例11.1475%[16] - 叶胜昔认购502.25万股,持股比例6.125%[16] - 程绪东认购82.369万股,持股比例1.0045%[16] - 路则胜认购74.333万股,持股比例0.9065%[16] 2014年6月30日净资产信息 - 胡燕、李霞、韩文昭净资产均为20.0900,占比0.2450%[17] - 方汉学净资产为17.0765,占比0.2083%[17] - 马云生、孔维国净资产均为15.0675,占比0.1838%[17] - 赵树国、李敏净资产均为12.0540,占比0.1470%[17] - 李元河净资产为10.0450,占比0.1225%[17] - 净资产合计8200.00,占比100%[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99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于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三种情况,公司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39][40][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4]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45]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47]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4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3]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6]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49]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主持人[51]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57]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58] 董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60]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60][66][91]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等提名[60]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64] - 董事任期3年[66]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7] - 特定犯罪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6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7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73]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7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7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但不超30%,经董事会通过后执行[79] 其他规定 - 公司一年内核销坏账、资产报废累计不超200万元,经董事会通过后执行[80] - 单笔抵押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资产抵押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8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81] - 公司一年内融资借款金额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但低于50%,经董事会通过后执行[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8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84]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按规定表决[8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7]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0] - 公司董事会设立相关委员会,保证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93] - 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延期审议事项[93]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93]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96] - 副总经理代职时间三十个工作日以上时,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总经理人选[98]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9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10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104]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报、半年报、季报[10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8]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8][111]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不同[109] - 重大资金支出有明确界定[110]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16]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6]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7]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7]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设党委书记等职务[131] - 控股股东有明确界定[138]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29]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等[129]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作决定[131] - 党委对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严格把关[132] - 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经理层成员可交叉任职[133] - 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分设,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并进入董事会[133]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135] - 章程修改事项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需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准,涉及登记事项应办理变更登记[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