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极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极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需要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议案进 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干胜道、芮斌、朱晓蕊 2023 年 10 月 24 日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产品、商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 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