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航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 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李秉祥、周清杰、郭建恒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秉祥、周清杰、郭建恒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性的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综上,本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