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凯撒: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凯撒同盛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是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及实际情况而确定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变 更并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程中,关联董事陈杰先生、赵欣女士、金涛先生、张蕤女士依法回避表决,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