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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广传媒: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000917电广传媒(000917)2024-04-26 23:0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独立董事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4]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可联名要求延期[25] - 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发布选举通知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28] - 明确主要股东和中小股东定义[30]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大会[30][43][44]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