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中科三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3] 职责与薪酬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7] - 公司董事薪酬政策及方案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7] - 公司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