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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仁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利仁科技利仁科技(SZ:001259)2024-04-26 20:54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利 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股东大会 决议批准后成立。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 工作细则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 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 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 撤换。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 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参谋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是公司人力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