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收总额100%[5]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业务为高端装备研发制造等[5] 公司治理与管理 - 公司建立以股东会等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5] -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用绩效考核与薪酬结合激励员工[6] - 按要求构建质量管理体系[7] - 流动资金实行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和资金有偿占用制度[8] - 实物资产实行分部门和分用途管理结合方法[8] 决策标准 - 投资超净资产5%提交董事会决策,超30%报股东大会批准[9]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营收和总资产错报金额划分等级[1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划分等级[16]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8] - 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18] 未来展望 - 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