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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威尔泰威尔泰(SZ:002058)2024-04-26 21:1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应至少 占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