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与股份 - 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1,627,597,512元修订为1,627,610,908元[2] - 公司拟将股份总数从1,627,597,512股修订为1,627,610,908股[3] 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3]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职,其他情况辞职报告送达生效[3]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也应披露[4] - 不具备资格等情况的独立董事未按期辞职,董事会应立即解除其职务[4] - 独立董事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股利分配 - 公司须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8] 资金支出与分红比例 - 未来十二个月内重大资金支出指拟对外投资等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8][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9]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按成长期处理[9] - 现金分红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9]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经营良好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等时,可提股票股利分配预案[10] - 公司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须董事会专题讨论,经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1] - 公司在生产经营受重大影响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12]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专题讨论并论证,书面报告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2]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2] 章程 - 章程歧义时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12]
江苏国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