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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钢闽光三钢闽光(SZ:002110)2024-04-25 19:49

股东分红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可供分配净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等条件[5] 分红比例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红利总额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20%[7] - 任意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7] 不同阶段分红占比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8] 不分配情形 - 公司出现三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 审议流程 - 董事会拟订预案须遵守规定,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11]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股东大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规划管理 - 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6] - 调整或变更政策需董事会决议、监事会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16] - 调整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其他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股东大会审议[17] - 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