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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钢闽光三钢闽光(SZ:002110)2024-04-25 19:49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无重大缺陷[3][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5]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营收或资产总额0.6%[7][9] - 重要缺陷为营收或资产总额的0.3%≤错报<0.6%[7][9][10] - 一般缺陷为错报<营收和资产总额的0.3%[7][10]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1]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