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齐翔腾达齐翔腾达(SZ:002408)2024-04-26 23:31

注册资本与股份 - 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2,842,833,818元[1] - 2020年8月20日公司公开发行2,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299,000万元[2] -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390张“齐翔转2”转股7043股[2] - 因可转债转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2,842,840,861股[2] - 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842,840,861元[3] 投资与处置权限 - 董事会连续12个月内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投资运用资金总额不得超公司净资产20%[10][12] - 董事会连续12个月内对风险投资以外项目投资和股权投资资金总额累计不得超公司净资产30%[10][12] - 董事会每一年度资产处置权限不得超公司净资产10%[10][12] - 董事会资产抵押权限为抵押净额累计不得超公司净资产30%[10][12] 其他资金安排 - 连续12个月内,对外捐赠总额累计不得超公司净资产10%[15] - 董事会委托理财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15]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1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比例80%[19][2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比例40%[19][2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比例20%[26] - 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最低比例20%[26]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制订和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需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27] - 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28]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1] - 特殊情况无法按既定政策确定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