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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002430杭氧股份(002430)2024-04-25 18:37

制度审议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人员与责任 - 内部审计人员每年参加专业培训一般不少于1次[8] -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5] 组织架构 - 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5] - 审计部负责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公告[7] 工作内容 - 审计部应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11] - 审计部应编制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含重大事项[12] - 审计对外投资事项关注审批、合同等多方面内容[13]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资产运营等情况[13] - 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审批、担保风险等要点[14] 审计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并发表意见[1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股份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1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21]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21]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 每5年对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各级相关子企业审计1次[26] 审计流程 - 审计工作组人员不得少于2人[26] - 审计工作组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审计时送达[27] - 被审计对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意见[29] 整改期限 - 短期内可完成整改的期限不超60日,分阶段限时整改不超1年,制度建设层面整改不超5年[34]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6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34] - 审计部在收到整改报告15个工作日内认定整改结果[35] 其他 -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41] - 本办法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原《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废止[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