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4][5]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7][8]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市场价格等[8][9]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超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由董事长审查批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且不超30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不超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且不超5%由董事会批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由股东大会批准[11]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2][13]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20]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部分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5]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应履行披露及审议程序,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业务以利息为准适用相关规定[17]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执行[2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发生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2]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4]
光正眼科: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