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贝因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贝因美贝因美(SZ:002570)2023-12-28 18:58

公司章程修订 - 2023年12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生效[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5][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4] - 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4]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况除外[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5] 股东权益与股东大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董高监违规致损时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7] - 关联交易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等情况需关注或经股东大会审议[9][10]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监高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规,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4]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管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4]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公司兼任[15]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5] - 董事会下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1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7]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重大投资项目组织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25] - 董事会决议表决记名投票,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26]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用通讯方式进行并决议,参会董事签字[2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8]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副总经理四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36] 其他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37] - 公司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42]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43]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连续三年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21] - 通知送达、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监事会会议通知方式修订,邮件送达日期变更,公司分立公告媒体修订,特定情形下章程存续和解散条目变更,“以外”等不含本数[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