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跃岭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跃岭股份跃岭股份(SZ:002725)2024-04-26 22:49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以下统称"董事会办公室"),处 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 导。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 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公司章程》规定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通过董事会 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