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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宇通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002792通宇通讯(002792)2024-04-25 23:2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连选可连任[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特定情况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6] - 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10年[20] 职责与流程 - 对审议事项形成决议连同议案报送董事会批准[10][11] - 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费用由公司承担[11]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性质与程度[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2][23]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参加表决的结果[23] 细则相关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