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盘龙药业: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盘龙药业盘龙药业(SZ:002864)2024-04-26 00:41

投资原则与决策 - 投资原则包括遵守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战略等[4] - 股东会为投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和总裁办公会在权限内决策[8] 投资审议标准 - 投资活动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1] - 投资活动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种情况且未达标准,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总裁对未达上述标准的投资事项进行审批[15] 投资流程 - 对外投资立项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备齐申报材料报有关部门[17] - 子公司投资需与公司沟通,通过内部审定后报公司审批并履行程序[18] - 重大投资项目由总裁办公会初审,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备案后评审,结果提交董事会[21][22][23]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经营期满、破产等特定情况收回投资[23] - 公司可在违背战略、连续亏损等特定情况转让投资[23] - 投资转让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23] 财务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25] - 子公司资金执行公司计划,完善预算和授权管理[25] - 公司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25] - 子公司每月向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26] - 公司可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子公司财务状况[26] - 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委托核对,确认账实一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