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3,556.80万元,2020年12月8日上市[5]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00元/股[31] 财务数据 -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1,844,207.43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8.33%[7] - 2024年1 - 6月营业收入为331,328.64万元,2023年度为677,758.54万元[8] - 2024年1 - 6月净利润为13,850.78万元,2023年度为45,623.35万元[8] - 2024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876.18万元[8] - 2024年1 - 6月流动比率为0.78倍,速动比率为0.67倍[9] - 2024年1 - 6月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为58.03%[9] - 2024年1 - 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4.39次,存货周转率为8.29次[9] - 2024年1 - 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为1.97%[10] - 2024年1 - 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10] -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华东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3,101.91万元、484,212.63万元、391,550.88万元和187,707.73万元,占比分别为70.73%、72.57%、69.82%和71.07%[1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金额分别为5,013.33万元、7,115.10万元、7,115.10万元和6,573.92万元[18] -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8,308.19万元、18,871.73万元、33,713.59万元和9,231.14万元[19] -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9,056.98万元、86,624.84万元、44,612.33万元和14,075.60万元[20] 产品价格趋势 - 2021年至2023年二季度,公司EVA产品价格显著提升,2023年二季度至2024年二季度,EVA产品价格下滑[17] 风险提示 - 公司所处行业为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未来面临新进入者和现有对手挑战[13] - 化工新材料行业生产复杂,公司可能因意外事故影响生产经营[14] - 若国家提高环保标准,公司或增加成本、影响业绩,募投和现有部分产品属“双高”[15] - 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影响毛利率,公司应对不当将面临业绩波动风险[17]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审批,存在不能足额募资和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27][28][29] 股票发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3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7,113,600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2,000万元[3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面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32] -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33]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发行人774,417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06%[3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及下属子公司股份的情况[3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央汇金直接持有中金公司约40.11%的股权,其下属子公司共持有约0.06%的股权[40] 会议审议情况 - 2022年12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45] - 2023年1月4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45] - 2023年2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46] - 2023年3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46] - 2024年1月3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1月4日止,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3月13日止[47] - 2024年3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47] 发行进展与督导 -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48] - 保荐机构将在本次发行与上市完成后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49] - 保荐机构有权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有权对会议议程或议题发表独立专业意见,有权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实地专项核查[52]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55]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5]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的证券具备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条件[55] - 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公司本次发行的证券在深交所主板上市[55]
联泓新科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